她拿攝像頭對著電腦屏幕,錄下了自己截圖時的操作。 如果旁邊再有個人,這操作是自己給自己公證? 這樣做當然很麻煩。 但有視頻佐證,又比單純的QQ聊天截圖更有可信度了。 如果說錄像截圖讓鄭致和覺得聞櫻有點小聰明的話,當鄭致和點開文件里的第二份證據,著實就非常驚訝了。 看著聞櫻提供的這些證據,事件的另一當事人鄒蔚君,亦是一臉意外: “你怎么會想到……” 鄭致和欲言又止。 聞櫻一臉無辜:“偵探小說不都這樣寫嗎?我這叫未雨綢繆,誰知道會不會有人想欺負我年紀小,現在不就是派上用場了么!” 偵探小說這樣寫,不代表你一個小姑娘可以這樣干啊。 誰會把生活過成小說? 而且欺負你的人,一定是眼睛瞎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