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3:幺妹兒的困境(2更)
在陳麗家當保姆時,鄧娟會把每個月工資寄回老家,每個月一千塊工資鄧娟只留100塊,反正陳麗家包吃包住,鄧娟自己不花錢,連每個月留下的100塊都能攢下來。
不當保姆到蝦王上班,鄧娟工資漲了。
這個時候聞櫻就提醒鄧娟了,不能再把工資全部寄回家,每個月只留100塊夠干什么呀?在公司里上班,鄧娟還想報成人自考提升學歷,平時要置裝要和同事交際,100元是遠遠不夠的!
鄧娟當時老實,問聞櫻該寄回去多少,聞櫻其實想讓鄧娟一毛錢都不寄,從15歲到20歲,鄧娟當了五年保姆就養了五年家,該為自己打算了。
但聞櫻也知道鄧娟不會同意一毛錢都不寄,因為鄧娟家不僅有酒鬼爸爸,還有鄧娟媽,上面有個大姐,下面還有個弟弟——在城里和一些鄉鎮,計劃生育執行的比較好,生兒生女都只生一個,鄧家所在的村子既窮且偏,為了生兒子,鄧娟父母連生了兩個女兒,第三個終于生到了兒子。
大姐比鄧娟大三歲,弟弟比鄧娟小三歲。
鄧娟姐妹倆先后輟學,小弟卻是一定要讀書的。
鄧娟可以不管酒鬼爹,但她狠不下心不管她媽和小弟。
1999年,鄧娟十五歲,鬼爹要用3萬彩禮把鄧娟嫁給老男人,就是想用鄧娟的彩禮錢來蓋房子。
那一年鄧娟的大姐才十八歲,已經被鄧娟她爸在前一年嫁了,彩禮是2萬塊。
1999年,五六萬足夠在鄉下蓋一棟非常漂亮的樓房。
在農村,只有蓋了房子才好給兒子娶老婆,那時候鄧娟的弟弟才12歲,鄧娟父母已經在為超生的小兒子做打算了。酒鬼爹眼里只有傳宗接代的兒子,根本不在于女兒嫁給什么樣的男人,以后過得是否幸福,反正誰給的彩禮高就把女兒嫁給誰唄!
川省自來就不是高彩禮地區,1999年在農村能拿出3萬塊當彩禮,男方一定有重大缺陷。
酒鬼爹給鄧娟挑的是一個老男人,年齡比酒鬼爹還大,鄧娟再傻都不會愿意。
農村的確結婚早,一部分人都沒到法定的結婚年齡,一般會先辦酒過兩年再去領證。
但十五歲也太早了啊!
鄧娟大姐好歹等到了十七歲出嫁,為了收彩禮要把十五歲女兒嫁出去,在村里都要受唾棄。正因為村里人看不下去,在鄧尚偉回老家時,才有人把鄧娟的困境捅到了鄧尚偉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