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頁卷宗記載著一個女犯,名叫北千尋。 一個很古怪的名字。 但是吸引金鋒的并不是她的名字,而是她的身份。 卷宗記載,這個叫北千尋的女子,原本是一個家族的死士,負責保護這家的大小姐。 身份職責和阿梅、沁兒一樣。 兩年前朝中兩個黨派爭斗,這個家族成了犧牲品。 家主被罷官問罪,昔日的大小姐也淪落到了教坊司。 更悲慘的是,這位大小姐遇到了回京閑逛的薛衡廬。 薛衡廬那天喝多了,失手把這位大小姐給弄死了。 北千尋因為身手高超,在抄家的時候逃掉了,遁出京城后便隱姓埋名,進山做了女匪。 憑借高超的身手,她在土匪窩里混得如魚得水。 昔日的大小姐對她親如姐妹,所以北千尋最大的目標就是做土匪攢錢,想辦法給大小姐贖身。 教坊司和普通青樓不同,贖身不僅要錢,還要批文。 結果還沒等到她湊夠錢,也沒找到關系,她家小姐就被薛衡廬弄死了。 而且據說死狀極為凄慘屈辱。 北千尋一下子覺得失去了生存的目標,不顧一切要去找薛衡廬給小姐報仇。 可是那時候薛衡廬已經離開京城。 于是北千尋又千里迢迢來到西川,在青樓刺殺薛衡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