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財稅改革
“趙光逢這是在向朕喊話呢。”邵樹德聽完后笑了,又問道:“蕭蘧怎么說?”
“陛下。”徐寅搶先答道:“蕭相覺得,還是等與波斯停戰之后,再行改革。”
“兩位宰相可真有意思,拼了命想多收點賦稅。”邵樹德說道。
安史之亂后,唐代財稅改革有兩大原則:一是以財產計稅,不按人頭來算;二是量出為入,即預估明年要花多少錢,然后制定征稅計劃。
夏朝繼承了這個財稅制度,因為太好用了。
按財產征稅,可以從富人那多收錢,增加財政收入。
當年唐德宗在長安丈量達官貴人們的屋宇,估價征稅,即便惹得滿朝怨懟,也堅持執行了下去,因為這樣真的能多收到錢,還不是搜刮農民——間架稅,就是房產稅,征稅對象是住在城里的官員和市民階層。
唐德宗收了不到一年,史載得了好幾年禁軍軍賞,可能有所夸張,但僅長安一地,搞不好就弄了幾十萬緡錢。
隨后涇原兵變爆發,稱帝的朱泚表示廢除間架稅,唐德宗后來也被迫妥協,取消了間架稅。
從此以后,間架稅便不再是一個常設稅種了。
歷史上后唐末年,李從珂入洛陽后,為了犒賞軍士,提前征收了好幾年的“間架稅”。
后晉石重貴為了籌措軍費,又收間架稅,不過他改名為“屋稅”。
后周繼之,一直到兩宋,都沒廢除。
間架稅只是財產稅的一種。
就農村而言,按照田地多寡征稅才是大頭。
這么合理的收稅方式,不知道為什么到了明朝又變回去了,直到清朝雍正年間攤丁入畝,才再一次按財產而不是人頭收稅。
夏朝與唐朝一樣,財政收入一半左右來自榷稅。
榷稅只是一個籠統的稱呼,事實上沒有任何一個稅種叫做“榷稅”,它可細分為榷鹽錢、榷茶錢、榷鐵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