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三十一章 NET
“OK,了解。”
3DFX發展順風順水,作為行業領頭羊公司,不光麥克勞倫拿到了爵位,其他技術人員拿相關科技獎項也拿到手軟,“三人組在干嘛?”宋亞問。
三人組擁有的股票早過了禁售期,宋亞將最聒噪的羅斯趕出董事會后,其他兩個老實了點,但羅斯已經不止一次放話要離開了,而且試圖帶兩個老兄弟一起走人。
“市值眼看過二十億了,應該暫,應該暫時還舍不得走……”
麥克勞倫也有點為這件事發愁,“我們目前還很需要他們三個的技術實力,特別是CTO斯科特的,他正在緊張主持Voodoo4芯片的開發工作。”
“行吧,我知道了。”
宋亞摸著下巴,打算找機會分化一下三人組。
“老板……”
海登在旁邊專心換臺,找到想看的了出言提醒。
‘No Electronic Theft!No Electronic Theft!’
環球授意組織的明星抗議活動也如期展開了,在好萊塢的集會現場星光熠熠,金屬樂隊(Metallica)主唱海特菲爾德領頭,正揮舞著拳頭,對麥克風大聲呼喊口號。
No Electronic Theft是去年通過的禁止電子盜竊法,由弗吉尼亞州象黨眾議員古德拉特提案,主要是為了給數字領域的新興侵權行為設置刑事判罰準則,它補上了之前的所謂‘拉馬奇亞漏洞’。
在早年的一樁拉馬奇亞案中,麻省理工學生拉馬奇亞本人雖然大量分發了侵權內容,但由于沒有從該行為本身中獲得任何利益,所以主審法官認為當時的刑法還不適用于非商業侵權行為,非商業即拉馬奇亞本人沒有從這些侵權行為中獲取任何利益,所以判拉馬奇亞無罪。
這一判例影響很惡劣,侵權人本身沒有獲益但任意分發數字版權物會給著作權方造成大量經濟損失,所以新的禁止電子盜竊法應運而生,它規定:
在一百八十天內通過復制或分發,包括通過任何數字手段,獲得一份或復制多份受版權保護的作品的產品,只要案值在一千刀以上即可入刑,無論侵權人有沒有從中獲得個人利益。
明星們身著統一的白色T恤,前胸有大大的三個黑色字母‘NET’,這不是網絡的意思,而是No Electronic Theft,禁止電子盜竊法案的首字母。
看來環球不滿意剛剛定稿的數字千年法,要從禁止電子盜竊法的基礎上擴展下去,比如將定罪金額從一千刀壓低到互聯網用戶分享音樂時的單曲定價?然后再將執法對象擴展到網站或整個O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