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拳打聞櫻,腳踢謝騫!
蔣佑嘉真的好像版權騙子啊。
水明月賣過兩本書的影視改編權,單本的談判簽約時間都要兩三個月,蔣佑嘉想要一口氣買下她11本的影視改編權,簡直太離譜啦!
蔣佑嘉隔開了水明月和駱昊的視線,不等水明月猶豫,蔣佑嘉就把水明月拉走了。
駱昊想說點什么,導演大聲叫住他:“駱昊,快過來,我們先走一遍機位!”
不知為何,駱昊今天要拍攝的戲份格外多。
被導演叫住,駱昊只能目送著蔣佑嘉拉著水明月離開。
女主角將一切看在眼里,小聲道,“你擔心的話,可以向導演請個假嘛。”
駱昊搖了搖頭,“不行,會耽誤拍攝進度的,不能讓整個劇組等我。”
如果駱昊已經成名了,請假很正常,有些明星耍大牌時整個劇組都要順毛哄著。然而駱昊只是一個新人,他好不容易才得到了出演男主角的機會,唯恐自己表現不佳被中途換掉,對于每一場戲都不敢有絲毫怠慢。
提起水明月賣影視改編權,女主角的語氣頗為羨慕:“像明月老師這樣的暢銷作家,收入不比當紅明星低呀。”
一本書版稅就能賺幾百萬,影視版權再賣個一兩百萬。
一年就出一本書,其他事都不用做了。
而且作家走到哪里都挺受尊重,不像是明星,當實力派得有演技、唱功,做偶像派則不能談戀愛,有時還要被罵“戲子”……明星不好當,作家更不好當,才華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有就是有,沒有就沒有!
女主角嘀嘀咕咕,勸駱昊把握機會。
假如水明月在賣版權時增加點附加條款,指定駱昊繼續當某一部劇的男主角,駱昊就賺大了。
“那可是嘉信啊!嘉信的當家一姐是徐枚,還沒有一哥……”
女主角好像話里有話,駱昊收回了視線,“你要想進嘉信,你可以自己去問,那位蔣總還會再來的。”
駱昊說完這句話就沒理女主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