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第一桶金
上輩子的李衛東靠著做實業,積攢了過億的身價,而幾十年的打拼過程中,李衛東也不是沒栽過跟頭,他也遇到過很多騙人的花招。
比如拿到貨不給尾款,虛假訂單來騙報價,弄個空頭公司想要空手套白狼,甚至偽裝成高官的親戚來騙錢的,這些李衛東都見過。
商場上爾虞我詐的事情太多了,特別是民營經濟剛開始崛起的那十幾年,國內的法規并不完善,各種各樣的騙人套路更是層出不窮。
經歷過那么多大風大浪后,李衛東自然知道防人之心不可無的道理。跟田豐公司這種世界級大額打交道,當然得多留一手。這種跨國大公司,可不是溫順的小綿羊。
所以在一開始,李衛東就沒有打算只是賣一篇文章給田豐公司,他早早的就準備好了一本《卡拉羅維修手冊》的稿件。
卡拉羅是田豐最熱門的車型,李衛東在RB當研修生的時候,修過很多的卡拉羅,對卡拉羅有哪些常見故障了如指掌,再加上在黃河廠編寫JN162修理手冊的經驗,讓李衛東很快的就能寫出百十頁卡拉羅的維修手冊。
當然,這本《卡拉羅維修手冊》寫的非常粗糙,田豐公司有那么多世界級的汽車工程師,李衛東也沒指望田豐公司會用靠著這本手冊去修理卡拉羅,這本手冊不過是李衛東收錢的一個幌子。
賣一篇文章和賣一本書,在性質上是完全不一樣的。
單獨的一篇有關油門踏板的文章,是有針對性的。
這篇文章賣給田豐公司的話,可以算是田豐公司花了封口費,讓李衛東閉嘴,這相當于是田豐公司的公關費支出。
從另一個角度講,也可以算是李衛東借著油門踏板有設計缺陷,從田豐公司那里訛走了2500萬日元,這跟敲詐勒索沒有什么區別。
賣整本書就不同了,那屬于文學作品的版權轉讓,相當于是收取稿費,這是完全合法的。
至于那篇油門踏板故障的文章,也成了書籍內容的一部分,并不具備針對性。
寫一本修理汽車方面的書籍,里面有部分內容是介紹某種故障形成的原因,這就相當于醫學書籍介紹病因、數學書籍介紹定理,是理所應當的事情。
這就好比某個狗仔隊拍到某個明星出軌的照片,然后拿著照片去找明星訛錢,顯然就是敲詐勒索的行為。
而若是這個狗仔出一本關于攝影技巧的書籍,“不經意”的把明星出軌照片放進去作為例子,頂多是侵犯明星肖像權,而不能算是敲詐勒索。
可以說李衛東用這種手段,將這2500萬日元,變成了合法收入,至少名義上是合法的,同時也杜絕了田豐公司再來麻煩。
加藤正行完全沒想到,李衛東竟然還有這種小花招,當他看到那份《文學作品轉讓授權協議》,以及《卡拉羅維修手冊》的手稿時,便知道后續那些對付李衛東的手段,已經完全沒有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