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鄒蔚君早就在懷疑了。 聞櫻先前說父母同意她一個人談合同簽約,這還能說成是父母想鍛煉孩子。 后來《愛格》刊登了“解約聲明”,鄒蔚君決定要和《愛格》、韓琴打官司,等到法院開庭那天,聞櫻父母依舊沒有露過一次面,鄒蔚君就知道了聞櫻沒有說實話。 心再大的父母,也不可能放任未成年女兒和人打官司呀! 聞櫻說了謊。 鄒蔚君有了猜測,卻沒有給聞櫻施加壓力,而是選擇自己把壓力承擔了下來。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聞櫻不愿意曝光筆名肯定有自己的原因。 不過紙包不住火,聞櫻費力遮掩的秘密終將會暴露,當這一天真的來臨時,鄒蔚君沒有責怪聞櫻,更不害怕聞櫻父母找上門問責。 鄒蔚君對待聞櫻,于私是將聞櫻當做了侄女看待,關心聞櫻,照顧聞櫻,盡到了長輩的責任;于公,鄒蔚君欣賞聞櫻的才華,重視聞櫻的才華,為聞櫻爭取到了最有利的出版條件。 做事問心無愧,何懼聞櫻父母找上門問責? 當然,在這件事里她確實有錯,那就是沒有堅持在聞櫻父母見證下簽約。 鄒蔚君的胸襟令聞櫻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