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11:紹宋御營軍制及編制、番號初探——夢中仗劍天涯
因大將親軍多作為勝負手或主力部隊投入決定性戰斗或戰役,故在此不做分析與說明。
(2)、兵種層面。大什,為基本兵種單位,如一大什均為弓箭手,另一大什為長槍手,另一大什為刀盾手。
營(指揮),(550人左右)為基本戰術單位,下面騎步各兵種齊全,可配合作戰,獨立完成戰術命令。一指揮下轄有騎兵100人左右,長槍手2大什,刀盾手3大什,弓箭手3大什,可獨立完成布陣。
(5)戰略層面。行軍司為基本戰略單位,可承擔一個(防守時為數個)戰略方向的進攻任務,具有自行補充員額、征集糧草、打造修理戰具、臨時任命地方守吏等能力。
因御營騎軍中,甲騎為全新組建,輕騎統領李世輔對官家忠心耿耿且戰功卓著,兵員來源黨項人多為新征服或延邊熟蕃,故整體從上到下整編較為順利,基本規整化。
(2)隊,為基本游弋單位(斥候除外)。
(4)指揮,為基本戰術單位,可以都為單位,聚散成陣,執行正面沖擊加側擊等較為復雜的騎軍戰術。
(6)御營騎軍行軍司,完全戰略能力部隊,具有多重戰略意義及能力。
1、傳統宋軍兵種組成
騎軍下分為槍騎(著鐵甲,非重騎)、弓騎(著皮甲)兩大類。
從《武經總要》前集卷2看,北宋時的軍訓隊列,一般都是槍刀居前,弓弩在后。這種隊列式是接近實戰要求的。南宋也有類似記載。名將吳璘的軍令規定:“逢敵欲戰,必成列為陣,甲軍弓、弩手并坐。視敵兵距陣約一百五十步,令神臂弓兵起立,先用箭約射之,箭之所至,可穿敵陣,即全軍俱發。敵兵距陣約百步,令平射弓兵起立,用箭約射如初,然后全陣俱發。或敵兵直犯拒馬,令甲軍槍手密依拒馬,枕槍攛刺。”由此可知,槍手緊靠陣前布設的拒馬之后,也無疑居于弓手和弩手之前,以便當敵騎沖陣之際,進行白刃戰。
通過與金軍多年作戰,在實踐中宋軍摸索出了很多經驗,因金軍多使用重甲硬弓,于是針對性的重新配置了各軍兵種,設定如下:
騎軍,設弓騎,突騎,甲騎,著重加強對甲騎部隊的建設,主要兵器也由統一制式長槍更換成了騎兵錘(骨朵)和可破甲的槊(鋒刃長而較長槍重)等,副兵器由刀劍更換為了锏、鞭、短柄錘等重武器,弓騎部隊不再以弓為主要作戰武器,改為主要由蕃騎編成,并統一配矛用作格斗武器。甲騎著全身甲,有身甲、披膊、臂護、垂緣、膝裙、兜鏊等,馬甲主要是護胸、護頸,不像鐵浮屠那樣全身馬甲;輕騎上只有身甲為鐵制札甲,其余都為皮甲,蕃騎全身基本都是皮甲(除掩心、頭盔外)。而步軍中的騎卒多承擔斥候作用,一般上身著半身鐵甲,下身皮甲,馬著護頸,皮質胸鎧。
步軍以一大什為單位設立兵種,如左什為刀盾手,右什為神臂弓手等。一都2大什,一營5都,除親兵都外,共計8大什,一般2大什刀盾手,1大什長槍手,1大什長斧手,3大什弓手,1大什神臂弓手(射速較慢且修理不易,無法大規模配置)。外加親兵都與斥候隊的100余名騎兵。作戰時一般2列刀盾手在拒馬后(如有時間設置拒馬),1列長槍手次之,1列長斧手次之,3列弓手次之,1列神臂弓手最后,可排出50*8的陣型正面作戰。
攻城時以刀盾手為主,長槍手在城下列陣保護弓手掩護,并掩護大陣后投石機等器械。
騎軍以都為單位設立兵種,如一都甲騎,另一都為弓騎,一營甲騎中,仍有承擔外圍警戒、偵查任務的突騎(輕騎)一都。一營四都,或三都甲騎一都輕騎,或一都甲騎(親兵都)3都輕騎。
附:宋軍步軍都以下編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