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京衙貴客
穿衣打扮一絲不茍的李玉春,完美的與同樣整齊有序的春風堂融為一體,毫不突兀。
春哥,你這樣活著很累的....許七安有些同情頂頭上司的強迫癥。
心里想著,是不是將來睡女人時,一個姿勢A平一百,另一個姿勢也得是一百,不然心里就難受?
李玉春指著案邊的三張牌票:“今天要去抄家,你們仨代表我去。同樣的話我還是要重復,不要做多余的事情。
“一刻鐘后,在前院集合,跟著其他同僚一起過去。”
竟然是抄家?!
許七安吃了一驚,抄家是打更人業(yè)務之一,對象是犯官。
“這是文書。”李玉春把下發(fā)到他這里的文書給三人看。
本次抄家對象,戶部金部主事,正六品。以貪污瀆職的罪名流放、抄家。
所謂抄家,便是抄沒家產,家中財物一律充公。擱在許七安前世,就是剝奪犯罪人個人財產。
李玉春看了許七安一眼,道:“此人是戶部周侍郎的下屬。”
這是在告訴許七安,這件事是稅銀案的后續(xù)。
一個朝堂大佬的倒臺,必然伴隨著依附于他的官員的革職、處罰。就像拔出蘿卜帶出的泥。
許七安三人領命離去,前往前院的路上,宋廷風道:“你是第一次參與抄家,有些規(guī)矩不懂,我給你所說。
“抄沒家產時,吏員會在前院點齊值錢物件,記錄在冊,然后帶回衙門。但他們是不參與搜刮的。”
說到這里,宋廷風給了一個“你自己領會”的眼神。
許七安這樣的老油條,立刻就領會了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