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網上搜了一下,發現類似的模式是很普遍的,包括住宅樓一層改造成商鋪、別墅做私房菜或者其他娛樂場所,也沒找到說絕對不能這么做的實錘。 還有就是文中背景是2010年前后,那時候具體是什么規定,我也查不到了。 如果各位大佬有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可以說一下具體規定如何,如果有什么額外需求,裴總都可以去辦;如果這種性質的住改商是明令禁止且沒有任何通融余地的,那我就考慮把這段劇情修改掉。 大家暢所欲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