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掌 留
“一個個都拿孩子說話,當初要孩子就是一個錯誤,我現在還在讀書,肯定不能帶著孩子一起呀。”
沈光林覺得自己就是在看電影,看一個渣男如何為自己辯解,甚至,他覺得這都不是渣男,這是人渣。
“你究竟想怎么樣嘛?”
“我想離婚,她同意嗎?”
“我怎么知道,這要你自己去談!不過你這樣做別說現在,就是古代也是違背了古時候的“七出三不去”的道德準則”。
沈光林最近在研究唐律法,他對這個很感興趣。
按照唐律,“七出”就是休妻的七大理由。
在順序上分別是:一無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盜竊,六妒忌,七惡疾。
而對應的“三不去”就是不能休妻的三大理由。
可以表述為:一,經持舅姑之喪;二,娶時賤,后貴;三,有所受無所歸。
張楠這個情況就是可以認為“娶時賤后貴“,還有另一個詞叫做“停妻又娶”。
當然,在唐朝,關于分手的浪漫事情也有很多,比如離婚協議書:
“愿妻娘子相離之后,重梳蟬鬢,美掃峨眉,巧逞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韻之態。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是不是各生歡喜不知道,反正到了沈光林辦公室的賴紅梅眼睛都哭的紅腫了。
李莉帶著小姑娘在外面玩耍,夫妻兩個人交談,沈光林做見證人。
張楠說他想離婚,她很平靜的同意了,沒有要他給的25塊錢。
過程簡單而讓人驚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