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三四章 妥協(2)
要不要付第三筆款,戴維斯已經和威廉姆斯商量過好幾次了。
關于PCR的主動權在長城集團手里,威廉姆斯他們根本卡不住,想都不要想。
但是,關于白血病研究組的實驗經費,他們兩個確實可以做一部分主,只要兩個人商量妥了,還真的可以攔住公司暫時不要付款。
但是,和沈光林關系惡化之后的后果會怎么樣,這需要得到正確評估。
現在的情況是:別管沈光林舍棄了多少條可能可以走通的道路,但是他的項目組現在確實也已經到了動物實驗的階段,中途也沒有弄虛作假,那按照合同,輝瑞公司就是應該要付錢了。
如果輝瑞公司不付錢,那萬一藥品研發成功了,或者別的公司把款項支付過來了,輝瑞公司就要在項目組中降低占股比例。
要知道,無論沈光林選擇的這種化合物,還是已經封存的那些化合物,所有權都是在項目組的。
世界上的制藥公司有很多,沈光林的選擇面很寬,所以他一點都不著急。
至于戴維斯憑借自己多年的工作經驗,做出了符合實際情況的判斷:沈光林孤注一擲的采用一種化合物是走不到最后的。
但是,這也不絕對。
因為,沒有誰規定,研發新藥的時候,只選擇一種化合物就不能走到最后。
萬一,這種化合物剛好就是對的呢。
舉個例子,如果當前最暢銷的藥品,在他們研發的過程中,沒有犯過一次錯誤,那得少花多少錢?
故意連十分之一的資金都用不到。
現在,沈光林的打算就是少花點錢,把錢留在更有用的地方,這畢竟是項目組的錢,只要省下來,那就是實驗室的錢了。
戴維斯甚至覺得,沈光林之所以這么干,估計都沒有想著新藥能夠研發成功,他們就是過來騙錢的。
而那些離開項目組的人,戴維斯也能理解是個什么想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