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峰回到酒店已經是晚上九點多,張鳳霞說高志偉給他打過電話,關于融資的事兒,杜琪峰和高志偉倆人已經到了香江,準備簽合同。 陸峰回到房間,給高志偉打了過去。 “陸總,我跟杜總、李總已經到香江了,明天正式簽合同。” “就是上次說的那幾家公司嘛?”陸峰問道。 “對,正天投資、眾創聯投、天銀基金,對面的意思是,咱先把合同簽了,年底資金分批過來,因為有一些是外資,需要走流程!” “沒問題!”陸峰一口答應下來,只要簽了合同,錢遲幾個月是很正常的。 關于融資的內容又確認了一遍,不管怎么說,陸峰也是最大的股東,只有他確認后這次交易才能算是有效的。 出讓百分之三十五的股權,對于融資后的資金去留不受限制,這三位股東有董事會表決權、發起權、以及推選職業經理人權,對于后期增持股權具有優先權等。 條款念了半個小時,陸峰坐在那聽了半個小時,開口道:“可以,高總,你代替我簽字就可以,最近廠子運作的怎么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