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九章 真名
巫師。
詞匯被用形容掌握超自力量人,預言運,占卜兇吉,死者與生者之間構筑溝通橋梁,傳示神諭,庇護凡人,或者利用力量行惡,制造災難,獰笑,世界燃燒。
而代,巫師則一非式場合,用描述一群人——
利用腦關交互設備,入至網絡世界,繞網絡業務提供商橋梁,意識形態,游蕩數據海洋當。
困難,
需高度精神集,隔斷實世界感官影響,
令自己意識獨立,浮,
逐漸凝聚“幽靈”般形體。
入門巫師,幽靈姿態,標準光纖線路隨意穿梭,入一防護嚴服務器,篡改數據。
比如修改考試績,調自己福利金,偷稅漏稅,避免繳納稅款,亦或者做一疼癢黑產,改善自身生活。
端巫師,則夠肆意入任何一臺計算機與服務器,
愿意,就算跨公司、大型銀行、軍機構網絡,順漏洞潛入其,全身而退。
而最頂尖巫師,或者大巫,
本身就網絡世界規則制定者,
社安全署、安全局、情報局、情局及一大堆生僻隱秘情報機構釘、肉刺,
新聞節目口“試圖顛覆世界秩序? 世界燃燒樂”瘋子,
少數“社安定分子”英雄。
每一名大巫,比一支航母艦隊更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