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版稅
按照投稿時留下的聯系方式,楊風當晚就聯系上了林淵:“你好,請問你是楚狂本人嗎?我是銀藍書庫超新星大賞的審核編輯楊風。”
“你好,我是。”
林淵在宿舍里接通電話。
楊風笑道:“恭喜你,經過我們超新星審核組的決定,將選擇《網王》這部小說作為這次超新星大賞的第五名,也就是說你的小說將獲得出版機會,具體合同我可以通過郵箱發給你,先加通訊錄?”
林淵高興道:“好的。”
雖然系統吹得煞有其事,但他也沒把握《網王》這部小說一定能通過新人大賞,這個電話讓他放心了一些,看來系統還是值得信任的。
掛斷電話后。
兩人加了通訊錄。
楊風很快發來份合同,合同內容里標明《網王》的初期出版數量為十萬冊,標價二十元一冊,版稅百分之五,一個比較標準的新人價格。
這里解釋一下。
所謂版稅,不是普通人理解的常規稅收,而是出版公司行使的版權使用費,是知識產權的原創人或版權持有人對其他使用其知識產權的人所收取的金錢利益。
林淵倒沒覺得坑。
如果是前世的實體小說市場,新人首次出書基本上會被出版方買斷版權,以后加印沒有分賬,等新人積累到一定的資本情況才會好點,除非哪個新人有出版社的門路,可以拿到特殊待遇,所以就這方面來說藍星已經算是比較良心了。
看完合同。
林淵同意簽署。
他順便還直接把《網王》接下來十萬字左右的劇情發給了對方,出版社是需要時間來對小說進行一定校正的,比如某些句子不合適,或者有錯別字之類。
這個林淵很理解。
可惜他們基本不會有這個機會,因為系統的錯字校正是最準的,也就遣詞用句這種偏主觀性的東西大概會有些微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