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8:想搞臭小鄒簽下的作者?(1更)
這本書的前十八萬字,早已在雜志上連載,是已經公開過的內容,哪怕換個書名上市,還是會被讀者們認出來!
鄒蔚君不覺得這是《愛格》編輯部的想法,一本發行量不錯的雜志,胸襟沒這么小吧?
但若有韓琴在中間挑撥離間,雜志那邊對聞櫻不滿意也很正常。
鄒蔚君一直關注著《愛格》的動向,所以第一時間發現了這件事,此時聞櫻尚且在閉關寫稿,對外界的事并不關心。
雖然鄒蔚君規定了是15號才交稿,聞櫻想著早點寫完還能多修改幾遍,雖然故事大體情節不會變,但細節都是越改越完善的。
鄒蔚君知道聞櫻在閉關寫稿,發現了《愛格》的解約聲明后,沒有馬上找聞櫻,而是再次嘗試和雜志聯系——一如她以往打過去的電話,不是沒人接,就是等她自報家門后被掛斷!
鄒蔚君當機立斷去找了部門領導。
領導看著雜志上的解約聲明,眉毛都擰在了一起:“小鄒,這是不是有啥子誤會嘛。”
大家都是同行,同行撬墻角很正常啊,誰給作者開出的條件好,作者就和誰簽約,這也是行業內的規矩。
若開不出高價碼,至少要和作者打感情牌嘛。
兩個都沒搞好,怎么能怪作者和其他人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