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 海外歌壇的廣闊利潤和買島
告別了看著有點依依不舍的布蘭妮,曹軒乘坐飛機離開了夏威夷。
這次拍廣告,算是曹軒第一次和國外的頂級明星打交道,也認識到自己和布蘭妮這樣歐美大腕的差距。
旁都不說,曹軒的廣告費是三年1500萬,合每年500萬,一些拍攝廣告是有額外酬勞,但不怎么高。
但是這次在片場和小甜甜聊了聊,雖然人家沒有具體透露廣告費的收入,但曹軒從只言片語也能察覺出來,至少是自己的十幾倍,甚至幾十倍。
媽的,美國佬真是有錢!
曹軒心里有點小酸,當初雙方簽合同時,曹軒看重百事的全球推廣能力,對代言費做了一定讓步。
但即便如此,1500萬在內地也算是一流大合同了。
可如今再和布蘭妮一比,頓時就感覺到什么叫差距,曹軒現如今在內地娛樂圈也算是富豪了,但對比人家真不算有錢。
當然,布蘭妮很大一部分利潤要歸于公司,她本人的分紅有限。
不過曹軒卻不管這些,他算是明白程龍那些人為何絞盡腦汁的往好萊塢鉆了。
名氣地位還是一方面,關鍵這時候是美國娛樂圈的巔峰期,錢是真特么好賺啊。
整個美國市場的體量,加起來頂好幾個亞洲市場,最關鍵的是可以傾銷全球。
歐洲、澳大利亞、南美、部分亞洲市場、非洲…雖然沒多大用,但是也聊勝于無。
曹軒的正版專輯300萬+,就已經是華語樂壇頂級爆款,哪怕在亞洲市場都是非常扛打的數據。
但那幫歐美大腕,全球專輯銷量動輒千萬級,利潤都輕松過億,關鍵單位還特么都是【$】。
雖然歌手和音樂人拿的分紅不高,20%以上的屈指可數,許多當紅歌手也就是百分之十幾,大部分的都在10%以下。
但是人家體量在這,哪怕分的比例少,賺的也多,而且國外版權管控比較嚴格,一直可以分紅,理論上說,歌手和音樂人可以源源不斷的吃老本。
雖然不想承認,但作為一個從業者,曹軒覺得歐美樂壇和影視比國內成功,版權問題絕對是大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