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5章 強削宗室、勛貴
先前朝廷的各種規矩,都是小打小鬧修補,如果要徹底解決宗藩問題,必須要出臺一部根本法令,作為后世遵循的準則。
因此,朱慈烺擬定旨意,出臺了一份新的宗藩條例:
第一條、廢除鎮國中尉、輔國中尉、奉國中尉三個宗室爵位,只保留親王、郡王、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五個爵位。
第二條、廢除藩王世襲罔替制,所有皇族宗室只能按普通世襲遞減襲爵,到了第五代的奉國將軍后,其子孫編入民籍。
第三條、所有皇族宗室,皆可自由離開各系藩王的封地,從事各行各業,如進行科舉,當官或者參軍,亦可經商,從此自食其力。
第四條、收回所有封地,藩王可自行招募軍隊,在兩京十五省之外重新擇地就藩,開疆拓土者,朝廷給予旌功賞賜,累功蔭澤。
第五條、未來的宗室爵位封賞如外臣一樣,全憑戰功!只要為大明開疆拓土,或是為國立下大功者,皆可再度封王。
第六條......
自從嘉靖朝的削藩以后,帶來了一系列的惡果,藩王后代們請爵,封賜,都要禮部拍板,而且隨著明朝財政日益拮據,禮部對此卡的也越發嚴。
得不到名分的宗室,既沒有國家養,更無法入民籍,自食其力的工作,別說干不了,朝廷也不許干,就此沒了活路。
到了崇禎年間,好些宗室因為得不到名分,又不許出去工作,竟然活活餓死。
朱慈烺新訂的宗藩條例看似苛刻,其實解放了幾十萬中下等的宗室,讓他們有了新的盼頭,當然了也必然會得罪藩王等上層宗室人物。
得罪一小部分的人,造福大部分的人,這是朱慈烺最喜歡干的事。
那些世襲的藩王,積攢了大量的財富,只要不指望帶著這些錢填墳,隨便拿出來練一支幾千人的軍隊還是可以的。
其實明朝宗室是可以當官的,只是之前的條件有些苛刻,郡王以下有才能的人,經過考核為官的話,必須要放棄爵位,也就是“換授官職”。
有好吃好喝的,還是天潢貴胄的身份,誰愿意去混官場啊!
上百年來,很多宗室直接忽略了這條規定,繼續瀟灑度日。
不過大明的宗室中不是沒有能人的,即便條件如此苛刻,老朱的子孫沒有讓人失望,依舊有人出來通過科舉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