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6 搶人
小頭目指著躺在地上不動的處長說。
二條走過去,踢了處長一腳:“你以為死了就不用受處罰了?來人,將他送到七十六號,吊在他們的大門外面。就說我說的,三天內誰敢放尸體下來,我殺了他的全家。”
王勇應了聲,讓人將那個尸體丟上了車。
辦完了這事,二條問:“馬龍在哪?”
小隊長點頭哈腰地就二條帶上了二樓。二條進去看了一眼,轉身便走。對王勇說:“將馬龍帶走。”
王勇等人上前拖著馬龍就走。七十六號的人沒有一個人敢出聲,處長馬上要鞭尸了,他們不想鞭尸。
直到二條一行人離開了,小頭目這才去給七十六號總部打電話。七十六號的人一下子都傻了。這叫什么?拿馬龍去釣魚。結果餌卻給鳥吃了。
更讓他們氣憤地是,一個小時后,一隊日軍過來了,在七十六號的大門外的一棵樹上吊了一具尸體,正是那個處長的尸體。
日本憲兵命令:三天內不準收尸!
這時候已經到了五月了,天氣氣溫在升高。三天不收尸,肯定會臭。不臭的話,吊一個死人在那,看著都心悸。
但是,沒有人敢出頭收尸。李士群也不敢出門。他知道,這是二條對上次七十六號幫梅機關害武鋼的懲罰!
二條帶回了馬龍,帶到了特務處。
在特務處的審訊室,二條親自審訊了馬龍。
換了一個裝,換了一種聲音的周云也參加了審訊。
馬龍沒有認出周云就是“長官”。
二條命令給馬龍上了三道大刑,馬龍終于“受不了”,投降了。
一般的人一道刑都受不了,能挺過三道,也算一個人杰。
其實,馬龍還能頂的住,如果不是“長官”通知,他肯定會死在刑架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