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提拔手下
隨著紅黨案定案,牽連到了一批人。
副處長被免職,高高掛起,掛了一個顧問銜。
行動科科長被降職,調到了西安站,擔任副站長。要知道,那可是紅黨的地盤,還不知他有沒有命回來。
軍事情報處共有七人受牽連,這七人免職后,留下了一批職位。除了上面調來了一個副處長外,其他的都是內部提升。
在別人爭的頭破血流,削尖腦袋謀求職位的時候,周云卻在邊上觀風景。他沒有參加其中。
周云是今年軍校剛畢業,畢業后便來到了軍事情報處。軍校畢業后,他便是少尉軍銜,來到了軍事情報處,就是少尉隊長。
軍事情報處的處長是上校軍銜,副處長是中校軍銜,下面的科長是少校軍銜,組長是上尉軍銜,隊長是中尉軍銜。副隊長是少尉軍銜。
周云一畢業,就授了少尉軍銜,來到軍事情報處,應該是副隊長級別的。但是,處長給了他隊長職位。于是,他的職位軍銜是中尉。其實他的敘任軍銜是少尉。
中華民國在1935年后實行的軍銜制度規定軍官的軍銜分為正式軍銜和職務軍銜兩類,職務軍銜是隨軍官所任職務所定之軍銜,解除該職務后其職務軍銜隨之滅失;正式軍銜通常表述為敘任軍銜。
敘任軍銜,又稱為正式軍銜,是中華民國軍銜制度中,軍官軍銜區別于職務軍銜的正式軍銜,因為要由中華民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銓敘廳根據軍官的職務、資歷、學歷、戰功等情況綜合考慮,由銓敘廳正式敘任,并由國民政府頒發任官狀所授予的軍銜,非特殊情況被褫奪外,均不隨職務變更而變更,因此稱為敘任軍銜。
例如:一個軍銜為敘任上校的軍官被任命為陸軍某師師長,因為軍銜制度規定師長的職務軍銜為少將,這個軍官的職務軍銜即為少將,但其敘任軍銜仍然為上校──不因其所任職務而變更。只有在后來經過軍委會銓敘廳正式敘任并由國民政府頒發任官狀敘任少將軍銜后,該軍官的敘任軍銜才能升為少將,如若沒有敘任少將,該軍官因故被解除師長職務,其職務軍銜少將隨即滅失,該軍官的軍銜還是上校。
按照規定,敘任軍銜的提升有嚴格的要求。少尉升中尉一年半,中尉升上尉二年,上尉升少校四年,少校升中校三年,中校升上校三年,上校升少將四年,少將升中將三年,中將升上將用選升。
所以,周云知道,自己的任職軍銜升不了,敘任軍銜更難升。當隊長才幾個月,不可能去爭當組長。也就不去爭職了。
雖說周云不去爭官,但是,幸運還是降臨到了他的頭上。
升組長是不可能的,職務沒升,但是,周云的敘任軍銜卻意外的升了一級。
處長說,這是對周云差一點死在紅黨的手上的獎勵。
少尉升中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