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 弄槍
還別說,真的有!
周云記下來后,譯了出來,不禁笑了。
原來,戴局長來電,要求周云乘著徐州大戰后的混亂,搶購一批武器彈藥。這一次,戴局長是掏錢買,當然是很便宜的價錢。
上一次周云給了他一萬多支槍,回去后,七拼八湊,配成了五千支槍。但是,打了三仗,這五千支槍給打沒了。
救國軍只好找局長要槍。可局長也難啊!
軍委會的人對軍統組建軍隊的事一直都是持反對態度。最后,老頭子同意了,說由軍統自籌解決。
就這個自籌,軍委會只給軍餉,不給槍支彈藥了。
而每一次的戰斗,都會損失大量的武器彈藥。打到現在,救國軍也就三千支槍了。
實在是沒辦法,戴局長才讓周云弄幾千支槍來。至于購槍的費用,會從江西,運一船鎢砂給周云。
說起鎢砂,那就得說民國的走私。最大的走私就是鎢砂。
中國的鎢砂藏量之富冠甲天下。然而,遲至清朝光緒末年,中國才第一次在贛南地區發現鎢礦。
民國初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成為中國鎢業迅速起步的機緣,因為這場大戰既擴大和凸顯了鎢砂在軍事上和工業上的重要性,英、美、德、日等國大量搶購中國鎢砂的舉動又對中國鎢礦的開采形成了直接的刺激。
隨著南嶺區域的各大鎢礦先后被發現,這個地跨粵、贛、湘三省邊界的舉世聞名的鎢礦富集區逐漸浮現了出來。中國鎢業既因應外來的需求而起步,又因為本國軍事與鋼鐵工業的不發達而對所產鎢砂無法利用,外銷遂成為中國鎢砂的主要甚至是惟一出路。
然而,在正常鎢砂外貿得到發展的同時,通過走私輸出鎢砂的現象也如影隨形,后者更成為長期困擾國民黨最高當局并曾引起國際關注的嚴重問題。
1936年,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屬下的資源委員會成立了鎢業管理處,并先后同江西、湖南、廣東等地方政府達成“會省合作”協議,于上述省份成立鎢業管理分處,統一實施鎢砂統制。鎢業管理處明確規定:“鎢是軍事物資,私人不得經營。”
從此,特殊礦產便加大了走私力度。
所以說,能拿到一船的鎢砂,對周云來說,是一筆很大的財富。只要運出上海,在海上交易,就是一筆大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