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第41章 大漢
用個被通緝的罪犯,做護院家?。?br/>
李破怎么想都有點玄幻,因為這和他南下時的小心翼翼相比,差的太遠。
不過他到也清楚,別看他在草原上呆了幾年,幾個老軍跟他也說了許多大隋地界的趣聞軼事,他的口音也學的很純正。
但說實話,他覺著自己要想融入周圍的人群,還需要一段時間,因為聽說是聽說,到了一處陌生的地方,光聽說不行,一些風土人情,還得去自己體會。
就像羅三和他那位程家哥哥,就知道進了馬邑城,只要揮拳頭,就能打出一條出路,這也許并不是橫沖直撞,而是一種獨特的生存法則。
這和他固有的觀念,形成了沖突,但并不表示,人家做的就莽撞,自己做的就正確。
結果也是這般,人家順利的進了郡府,當了府兵,自己則在流民營地中掙扎了幾個月,才算勉強站住了腳。
當然,類似于哲學命題的東西,李破一般不會想太多,太深,因為他覺著那是自尋煩惱,有些事,你覺著對,就去做,覺著做錯了,下次就改,這才是他的行事準則。
所以,他很快想到了接下來的生活。
本來,他還想著,遣散了身邊這些人之后,他會弄一棟房子,不需要太大,但后面或者前面要有個院子,而人市的這家小店,也要留著,等等等等。
現在,突然間,選擇多了一個,去郡府。
其實,很容易就能做出選擇,不是嗎?
年節過后,天氣開始逐漸轉暖,當然,馬邑這地方,想要讓冰雪融化下來,還需要等上一兩個月。
小店的生意是越來越好,白巡市聽說李破上了正籍,也是力邀李破留在人市,這樣的店面,一年賺的,也許不會比人市各家商戶少了。
食肆能夠在開始時,就做到這樣一個地步,非常的不容易。
如果再等上幾天,也許李破更多的選擇會擺在李破面前,要不怎么說多個朋友多條路呢,李破就是這般了。
張二來的時候,也隱約提了提,若是沒事可做,可以去他那糧倉,當個看守什么的。
給李破最大的感慨,其實只有一個,有了戶籍,就是他娘的不一樣,那種無所不在的歧視,好像一夜之間,就沒了蹤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