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櫻和雜志、韓琴之間的官司是民事侵權案。 雜志刊登的“解約聲明”有違事實,韓琴在天涯論壇上的匿名言論,都侵犯了聞櫻的名譽權,鄭致和的訴求就是要求雜志和韓琴停止侵害行為,恢復聞櫻即“逆流的魚”這個筆名的名譽,消除他們的不當行為帶來的惡劣影響,公開賠禮道歉,當然,還要有賠償。 口頭上的道歉輕飄飄不痛不癢,鄭致和才不接受呢。 只有讓對方出血肉痛,才能記住教訓。 鄒蔚君和謝騫、小鯢三人都申請了旁聽。 旁聽席上,還坐著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穿一身灰色西裝,瘦瘦小小的瞧著不起眼,聞櫻卻瞳孔巨震。 這就是上輩子領她入門的恩師! ——老師今天怎么來了? 聞櫻恍恍惚惚,實在沒料到自己這么個小案子會驚動恩師。 聞櫻很驚悚去看法官席,生怕今天的主審也是自己的老熟人,老師和師兄都在,再加個熟人,總有種今天是畢業答辯的錯覺。 幸好,法官席上是個陌生面孔。 瞧著比鄭致和還年輕的一個男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