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上乘的辦法不是殺人,是讓對方求死不能,還不臟了手。”舉止優雅,只是,這說出來的話,可不優雅。時瑾的手腕,哪止狠毒。林安之眸底閃過一抹豁然,顯然聽進去了。時瑾將桌上的文件袋推過去:“這是溫氏銀行百分之五的股份。”從外套里掏出一支筆,在文件袋上寫了一長串數字,合上筆帽,“記得折成人民幣打到這個賬號里。”他可不管閑事,更不吃暗虧。說完,時瑾起身,步子悠悠,芳蘭竟體謙謙君子,如珩如玉。六點,時瑾去天宇接姜九笙,她已經等了三刻鐘了。坐進車里,姜九笙問:“今天怎么這么晚?”時瑾俯身給她系好安全帶:“去了一趟看守所。”手牽住她的,時瑾給了她一張黑色的卡。她不明就里:“什么?”時瑾道:“錢。”好好的,為什么給她錢。姜九笙有點費解:“為什么給我?”“上交。”時瑾發動車,理所當然的口吻,“我的錢都是你的。”他的動產不動產,都找律師公證了,全部歸在他家笙笙名下。這張卡,自然也是以她的名義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