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4章 鐵路經濟
首先建設鐵路的全部費用都由各個公司自己來承擔,而當鐵路建設完畢之后,當地政府不但可以從鐵路運行中收稅,還能夠免費獲得30%左右的股份,來共享公司的車票收益。
有一說一,這樣的規則其實并不算太貪婪,哪怕就算放在21世紀,也算是一個相對合理的規則,一起共贏嘛。
那為什么當時世界各個國家還要反對這種方式,覺得這是巨大的屈辱呢?
道理很簡單,就在鐵路地產上面。
因為根據這些企業們擬定的合約,以鐵路為中心,左右500米的距離都要劃為鐵路公司的專屬經濟區。名義上這片經濟區是為了保護鐵路不受到附近人的破壞,但實際上是為了得到鐵路附近的地產開發權。
那些從郊區穿過的鐵路就不說了,自然是沒有什么價值。可當時鐵路是要穿越城市的,那么以這個鐵路為中心前后500米的范圍都要變成鐵路公司自家的專屬經濟區。
那光是將這些土地的開發權拍賣出去,恐怕都能夠獲得巨額的收益。
大家可以試想一下,假設一條鐵路穿越了魔都,然后這條鐵路周邊500米的距離統統都是這家公司的地皮。
那這些地皮足夠開發幾十個小區,又或者是上百個商業樓盤等等,這一個小區的地價,那就是數百億的收入呀。
也正是因為如此,鐵路地產這個名詞應運而生。鐵路穿過的重要城市越多,那這個城市就有越多地產開發權被鐵路公司拿走,這些統統都是無比恐怖的收入。
一家鐵路公司如果能夠拿到一個中大型國家的鐵路開發權的話,怕不是一夜之間就變成世界500強了。
當然了,只要地產還算良心的,而某些國家想要的除了鐵路相關的地產開發權之外,還要派遣武裝部隊沿著鐵路駐扎,美名其曰是要保護鐵路的安全,但實際上,這怕不是直接一把尖刀就插在自家的心臟上了,頃刻之間就會變天,這誰受得了呀。
所以一個國家的筑路權如果丟失了,那基本上就淪為一個半殖民地的社會了。
言歸正傳,在現代,鐵路地產這種套路已經不好使了。因為大家都不是傻瓜,沒有國家再會愿意將鐵路周邊500米的距離劃給鐵路公司,我自己拿去開發地產難道不香嗎。
如果是去其他國家還好說,導彈審核的震懾一下或許能行,可是在米國國內想要這么玩的話,那就實在是太不可思議了一些。
所以當庫伯博士聽到巴金森教授居然打算玩回100年前的套路,繼續要求500米的商業區的時候,還是覺得過于不可思議了。
“不,這和當年的老把戲可不一樣!”巴金森博士微微一笑道“100年前的500米是強制征收的土地,不需要花費太多的金錢,干脆不花錢,就可以直接拆掉這些土地上的房子,然后宣布這些土地屬于鐵路公司,所以鐵路地產才能夠發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