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章 官官相護
秦德威答道:“縣學生員秦德威,檢舉應天巡撫盛端明不法!”
“你先等著!”那書吏聽到這兩個人名,連文書都不敢收,轉身就回了衙署。
過了好半天,才有人將秦德威請了進去,并由一位御史出面接待。
秦德威不滿的說:“在下檢舉一位巡撫,就只有御史來視事么?”
那御史拍案喝到:“風憲官不看品級高低,都有監察之責!”
秦德威便掏出文書呈了上去,那御史接過來看去,只見上面大致寫道:“生員秦德威泣血檢舉應天巡撫盛端明五大罪狀!
其一、貪權壞法!用巡撫權勢胡作非為,無視規制,不顧體統,強奪江寧縣刑名事權,大壞法司秩序!
其二、瀆職怠政!撫院案件堆積如山,卻無能及時處置,一縣百姓怨聲載道!強奪事權卻又辦不好,可謂既壞又蠢!
其三、殘暴虐民!身為撫民欽差,反無愛民之心,竟擅用上百官軍攔截凌虐告狀百姓,實屬駭人聽聞!從未聽說大明官衙有如此畏民告狀者!
其四、驕橫囂狂!仗撫臺之尊肆意欺辱下僚,江寧縣好心派員赴撫院商議公事,反被驅逐!縣中數十士子仗義進言,亦在轅門外遭武力驅散,衣冠掃地,士氣蕩然無存!
其五、濫施刑名!些許陳年舊案早有三審定論,為一己之私,蓄意翻案,空耗官衙人力物力!若都如此效仿,天下官府永無寧日!”
只看這檢舉書,真是筆力千鈞、驚心動魄!
那御史將檢舉書從頭到尾細細欣賞了一遍,然后暗自揣摩學習一番。
隨即他就又把檢舉書扔回秦德威,“你拿回去吧,這事不在南京都察院職權范圍里,所以就不受理了!”
秦德威也是裝糊涂的反駁說:“巡撫都是加都察院官銜派差,理論上都要接受都察院監管,如何不在職權范圍里?”
那御史不耐煩的說:“你們這些外行真是不懂官場之事,應天巡撫加的是京師都察院官銜,是京師都察院的派差,與南京都察院何干!”
盛巡撫加的官銜是右副都御史,而不是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這里面區別大了。
秦德威強行辯解說:“你們監察官難道不是風聞言事?還要拘泥于地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