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鎮靜養氣
秦德威如此匆忙的跑回縣衙,當然是為了徹底將董捕頭的棺材釘死,正所謂事不宜遲、夜長夢多。
然后更重要的是,把先前送給董捕頭的錢都拿回來,還上王美人的債務,重新獲得創作自由。
看著秦德威猴急猴急的樣子,馮縣丞只覺得好笑。
小孩子就是沉不住氣啊,哪有他這種士林精英(三甲進士)、久經宦海(長達四年)、見多識廣(當使節慰問過王陽明)之人鎮定?
這就是修養的差距!故而馮縣丞批評小幕席說:“那董捕頭只要被調離本土,就已是必死之人,無非是怎么個死法而已。
你既然要做讀書人,自當修習鎮靜養氣功夫,上躥下跳成何體統?”
秦德威說:“兵法有云,驕兵必敗!二老爺萬萬不可疏忽大意!董捕頭此人卑賤狡險,須防此輩狗急跳墻之舉!”
馮縣丞輕蔑道:“他能怎的?難不成還想殺官造反?”
秦德威想了想說:“辦法肯定是有辦法,我若是那董捕頭,必經散盡家財,獻與知縣大老爺,只求一個庇佑!”
馮縣丞搖了搖頭:“不至于此吧,天下有幾個人能有此大決心?尤其是還沒有到絕境時,那董捕頭現在并不知道我們所想,哪會鋌而走險。”
秦德威也說:“小的就是舉個例子,盡量避免夜長夢多而已。二老爺欲借此惡獠刷官聲,須得展示雷霆萬鈞之勢,方可震懾人心!”
正說著話時,有個刑房書辦來到縣丞廳,對馮縣丞行個禮道:“方才大老爺那邊發下話來,將刑名之事收回自理,不勞煩二老爺辛苦了!”
大明衙門權力格局與前面朝代不同,實行的是正印官專斷制度,權力集中在正印官手里,大事小事都是正印官拍板決策。
而佐貳官職責沒有一定之規,具體干什么多是靠正印官分配事務。在縣衙里,知縣正堂是正印官,而東院的馮縣丞就是佐貳官。
之前知縣懶得自己審案子,將刑名事務分配給了馮縣丞,所以馮縣丞才會放告審案,署名也是理刑縣丞,但判書仍然要拿到簽押房去蓋知縣大印。
可如果知縣將刑名事務收回,馮縣丞就暫時無事可做,更沒有權力再執法司法一把抓了。
被閑置又不能打黑除惡,那已經預定好的官聲從哪來?還怎么去圖謀當御史?
所以知縣在這個節骨眼上突然收回刑名大權,明擺著就是故意設置障礙,跟他馮二老爺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