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施文明卻作證說,他從縣庫取了二千兩源豐號銀票,交予了馮知縣。 又傳了縣庫吏員來問話,縣庫吏員說當時施文明代表縣尊來取銀票,他們不敢違抗上司命令,確實將二千兩銀票交給了施文明,其余二千兩銀票拿到源豐號換成了現銀。 秦德威終于確定,施文明原來是個臥底!然后假充污點證人!問題就出在施文明身上! 張御史貌似公正的對馮知縣問道:“馮大人你有何話說?” 秦德威代替馮知縣開口應對道:“這位御史老爺啊,你是不是沒坐過堂、審過案?” 張御史:“......” 他開始考慮,如果在公堂上拷打十五歲以下未成年人,自己會受到什么處分?值不值得賭上官場生涯干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