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冷處理
卿大夫們認為,應(yīng)當(dāng)趁著這次刺殺派兵南下,向九真部問罪,一來洗雪去年庸姜之恥,二來為楚人可能到來的變本加厲預(yù)做綢繆。
國君慶予也不是不想這么干,但去年元司馬帶五十國士出征而慘敗,已經(jīng)證明九真部沒那么菜,這次不加兵力倍之,恐怕是打不贏的。如果抽調(diào)一百士,甚至一百五十士,國中必定空虛。
自從年初時魚君帶兵干涉,兩國之間的關(guān)系就已經(jīng)很惡劣了,且枕邊人又是魚君之女,若是將兵力派出去,魚君很有可能趁虛而入,到時候一個搞不好,自己怕是會被那個老東西拉過去抵足而眠。
卿大夫們則普遍瞧不起魚人的戰(zhàn)斗力,認為就算是“半國而出”,剩下的半國也足以吊打魚人。
能不能吊打,也要打過之后才知道,可萬一不能呢?要被拉去抵足而眠的是國君慶予,不是卿大夫,慶予不能不為自己的某個角落多操一份心。
所以吳升的諫言并非南征,而是查案。
既然是查案,就用不著整頓國士大舉南下,而又能視情形作出相應(yīng)的選擇,可以選擇“查無實據(jù)”,也可以選擇“捕拿賊子”,當(dāng)然也可以請求國中大規(guī)模支援,“滅此朝食”,就算失敗,也不過是“未得其賊”,可謂進退自如。
查案并非征戰(zhàn),傳揚出去也不會讓人心生覬覦,避免慶予被魚君被趁虛而入。
慶予思索片刻,點頭答應(yīng):“如此,便請申卿主持徹查。不知需要多少人手?”
吳升道:“臣要幾道詔書。”
“詔書?”
“若追索賊贓,臣請將一半分與有功之人。”
“可,由卿分之。”
“所得賊人,臣請分一半與有功之人為奴。”
“可,由卿分之。”
“若得土地,臣請分一半為有功之人封土。”
“可,由卿列名,寡人封之。”
這等于是給了吳升三大權(quán)力,一半繳獲財物的分配權(quán)、一半繳獲人口的分配權(quán)、一半繳獲土地的分配建議權(qu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