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騙取外匯
“你們徐所我知道,他確實有能力,不過……不過他輪不到我、也不需要我獎勵。”
時間緊急,陳局站起身拍了拍韓渝的肩膀,頭也不回地走出了會議室。
大概搞清楚嫌疑人是怎么營利的,接下來的偵查方案就好制定了。
首先要掌握“有買有賣”這個原則,要圍繞著“有買有賣”收集證據。
張均彥、蔣科長和胡科長研究了一下,決定明天兵分四路,一路留在濱江調查取證。
因為今天下午上船的那些船員很可能參與了,至少幫嫌疑人與那幾個印度船員溝通過。
一路跟三個嫌疑人和要出境的幾個印度海員去東海機場,等印度海員把外匯券兌換成美元,并且葉、張、沈三人都走遠了,就對那幾個印度海員采取強制措施。
一路繼續跟葉、張、沈三人,看他們把兌換來的美元究竟賣給誰。
只要他們跟人家交易,整條證據鏈就完整了。
至于賣了多少給人家,以及之前有沒有賣過,抓獲之后有的是辦法讓他們開口,等他們交代了再去取證。
一路負責調查內鬼。
因為抓捕印度船員必須跟船代公司通報,請船代跟國外的航運公司乃至船東解釋清楚抓他們的理由。
不然很容易變成外交事件,影響改革開放大局。
而船代公司那邊又可能有內鬼,既要通報,也不能走漏消息引起葉、張、沈三人警覺,所以這一路要做的工作非常重要。
光憑現在的人手肯定不夠……
張均彥正想抓那六個印度人至少要有十個干警,陳局打完電話回來了。
政委、兩位副局長和政治處主任、辦公室主任也匆匆趕到了會議室。
陳局讓張均彥給政委他們簡單匯報了下案情,一錘定音地說:“兩個派出所的警力本來就緊張,不能再抽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