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一章 新單位!
一轉眼,韓寧已經調到東海七天了。
雖然換了個工作單位,但沒感覺到有什么不習慣的。
之所以能這么快融入新環境,一是工作性質跟在港口派出所差不多,二來長航醫院同樣屬于長航系統,跟醫院保衛處的領導和各科室的醫護人員能找到共同話題。三是新同事邵磊是個認識了很多年的老熟人。
調來調去還是在長航系統,有歸屬感。
在地域觀念方面一樣不存在隔閡。
陵海與東海地緣相近、風俗相同,方言也差不多,陵海的隆永鄉甚至跟東海的崇明接壤,陵海人一直希望進入東海的懷抱,來東海就像回到家一樣。
雖然有一些東海人可能瞧不起江北人,但普東人又不是東海人,普東人是“本地人”,住在浦西主城區的才是東海人,以至于去浦西都說是去東海。
總之,在醫院的領導和醫護人員看來,她跟崇明人差不多。
至于普東有公安分局,醫院所在街道有普東公安分局的維坊新村派出所,長航公安局東海分局治安支隊為何來醫院設警務室,在治安管轄權上是沒有任何爭議的。
因為早在1954年,長航局內設長江航運管理局公安局時,上級就明確了由長航公安局統一領導長江航運企業內部保衛工作,業務上受當時的公安部十局領導。
當時下設長航山城、東海分局公安處、漢武港務局公安處和11科,那會兒的11科權很大,領導長航昌宜、久江、石黃、同陵、無湖、馬安山、江城港務局及長江航務工程局、青山船廠、金陵船廠和長江航道局保衛科,以及昌宜船廠保衛股。
如果論長航公安史,濱江港雖然是長江第一大港,但濱江港的港航公安建設起步比較晚,當時的港口保衛工作歸長航公安局東海公安處管,連長航公安局濱江分局的前身濱江港派出所都是當時的長航公安局東海公安處設立的。
可以說剛成立的長航醫院警務室,跟車站、碼頭派出所差不多。
醫院范圍內的治安歸長航公安管,出了醫院大門歸地方公安管,作為長航醫院警務室第一任警長,韓寧在上任的第二天就跟分管治安的岳副局長去拜訪過普東公安分局。
緊接著,又跟治安支隊的向副支隊長去拜訪維坊新村派出所。
在明確治安管轄權的同時,跟人家商談執法合作和聯防聯動等事宜。
換作別的地方,轄區內突然冒出個同樣有治安管轄權的單位,地方公安可能不會高興。
但這是東海,不是別的地方,像這樣的情況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