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七章 人命關天!
“你們這個案子跟一般命案不同,案件發生在江上,被害人落水是否有生還的可能?缺少被害人尸體這一直接證據,直接關系到接下來如何定罪量刑。”
余向前頓了頓,接著道:“云港這邊的漁船比濱江多,類似案件在海上發生過,你們可以參照類似案例,缺少直接證據,就進行扎實的外圍取證,從救援過程、案發時的外部環境、視野內環境等方面補充證據。結合一系列證據,推定在那樣惡劣的環境下,落水船員已無生還可能。”
韓渝低聲問:“沒有尸體,也能以故意殺人移訴?”
“能啊,但要全面取證,形成證據鏈條閉環。”
辦這種案件有風險。
余向前不想韓渝在這個案子上栽跟頭,沉思了片刻接著道:“但江上的情況跟海上的情況又不太一樣,尤其長州水域,說是位于長江尾,但距真正的入海口還有幾十公里,而且在案發水域下游不遠處長江又分了叉。
航道、水流和潮汐的情況你比我了解,你可以根據這些因素進行分析,落水船員如果溺亡了,其尸體從案發水域被沖進大海需要多長時間。再請法醫研究分析,尸體沉入江底會不會浮起來。
北支每天有多少船航經,南支主副航道每天有多少船舶,那些船員發現尸體的可能性又有多大?總之,不能排除落水船員沒死,而是躲在岸上裝死的可能性。”
必須承認,魚局的話有一定道理。
上游有浮尸漂到濱江水域,甚至能漂上百公里,那是因為上游航經的船舶少,尸體漂在江上被航經船舶上的船員發現的可能性低。
濱江水域是長航運輸最繁忙的水域,每天航經的大小船舶超過三千艘。
海事局組織過搜救,也就是說通知過航經的大小船舶留意江面,南支主副航道上那么多船,從濱江到東海這一路都沒發現。北支航道的船雖然不多,但北支江面沒那么寬,尸體只要浮上來,被發現的可能性很大。
韓渝意識到不能輕易認定那個落水船員已死亡,凝重地說:“活不見人、死不見尸,有四種可能。”
“哪四種?”余向前問道。
“一是人沒死,躲在岸上裝死,試圖通過這種方式讓我們公安機關從重懲處將其打落水的嫌疑人;二是人死了,但尸體沒被沖進大海,而是漂到了岸邊,被水草纏住或被蘆葦攔住了,這個季節水草和蘆葦正是最茂盛的時候,真要是出現這種情況很難發現。”
“繼續。”
“三是人死了,尸體浮上來被航經船舶的螺旋槳攪碎了,真要是出現這種情況,不是很難發現,是幾乎發現不了。”
“最后一種可能呢?”
“那就是被沖進海里了,但相比前面三個可能性,被沖進海里的可能性最低。”
“你打算怎么查?”
“先組織力量、動員群眾,同時請求海事、漁政、水政和對岸的長航姑州分局、熟州公安局水上派出所乃至東海同行協助,對兩邊的岸線進行一次搜尋,看看尸體在不在兩岸淺灘的水草、蘆葦里。”
韓渝看了看蔣有為,接著道:“同時請求海事部門協助,發布征集線索,確切地說是發布尋尸公告,請在相關時間段航經案發水域的大小船舶檢查螺旋槳。再就是組織警力排查落水船員的社會關系,尤其要找到其親屬,留意其親朋好友的反應,研究分析其有沒有并未溺亡,而是躲起來的可能性。”
事實證明,小伙子做事很靠譜,考慮的很全面。
余向前很欣慰,沉默了片刻說道:“這個工作量不小,尤其搜尋濱江段下游和東海段兩岸的淺灘,這要組織多少條船,要出動多少警力?”
韓渝深吸口氣,緊攥著拳頭說:“人命關天,并且這個人命關天不只是涉及到能不能認定落水船員死亡,甚至關系到即將落網的嫌疑人會不會死!不管出動多少條船,投入多少警力都是有必要的。”
這話說在點子上!
如果落水船員沒死,那剛露頭的嫌疑人只是故意傷人。
要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認定落水人員已死亡,案件的性質就變了,到時候就要按故意殺人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換言之,萬一落水船員沒死,萬一法院判了嫌疑人死刑,并且執行了,就等于錯殺了一個人,畢竟嫌疑人罪不至死。
余向前很欣賞韓渝在這個問題上的謹慎態度,笑道:“對南北兩岸,不,如果算上北支,就是對南北四岸,加起來至少五百公里岸線來一次大搜尋。對別人來說這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但對你而言不是很難,完全可以做到。”
“魚局,對我來說也不容易,我要請好多單位幫忙。”
“你至少能做到,換作我,我就做不到。換作陳市長,陳市長一樣只能想想而已,可見你這個‘濱江水師提督’名副其實!”
“魚局,你就別夸我了,江上的這點人脈,還不是師父、你和張局留給我的,要不是你們幫忙,我哪做得了濱江水師提督?這江山是你們打下來的,我是坐享其成,我可不敢貪天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