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她的那個養父,是她父親從小一起長大的朋友,兩人的感情很好。她出生之后,就被父親放在了養父的名下。養父是個普通的農民,家庭背景什么的都沒問題。根據那雪說:養父其實也有一個女兒,不過那女孩出生后就死了。剛好那雪這邊也出生了,于是就把那雪抱養在他的名下。那雪是1958年出生的。那個時候已經有了成分,所以金建華懷疑那雪的父親是故意將女兒送給朋友,就為了有一個貧農的身份。金建華得知這些后也是很生氣的。因為在這場婚姻中那雪騙了他。她的成分不行,如果這事兒傳出去,他的前途也毀了。可現在已經改革開放了,成分什么的上面已經不怎么看重了。盡管還是會有政審,可孩子都有了,他能怎么辦?難不成現在去舉報妻子,然后和她離婚嗎?猶豫再三后,金建華還是把這事寫成了書面上的匯報,上交給了上面。上面也很頭疼。問題是那雪的欺騙,金建華并不知曉。正如金建華和上面人想的那樣,孩子都有了。結婚這么多年,她也沒有什么出格的事,還能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