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麗娟(六)
那一天我從方主任車間渾渾噩噩地走出來,感覺像是和別人打了一仗,心中說不出的疲勞。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該怎么辦,只是在流水線上日復一日地組裝著銅鐘。
可我的心思畢竟亂了,很快我便將一枚銅鐘的鐘舌裝反。為了不影響通過率,我只能用最快的速度將鐘舌解下,隨后重新組裝。
當我拆解下這根小小的鐘舌時,一個念頭忽然在我腦海當中閃過了。
有句話說得好,解鈴還須系鈴人。
誰裝上的相反的鐘舌,就需要由誰解開。
這件事并不是由我引起的,所以我也無法解決。
問題出在那個胖胖的女人——也就是方主任的老婆身上。
她是這一切的起源,也是搗毀我生命的罪魁禍首。
時間過去了這么久,她自然知道我是冤枉的,如果我能找到她,用盡一切辦法讓她來車間說上幾句解釋的話……會比我自己說一萬句更有用。
我不確定她會不會答應這個請求……要說服一個這樣兇惡的人,對我來說不是什么易事。
可我沒有更好的辦法了,這件事由我來解釋始終效果甚微。
我需要在方主任出手把我趕走之前,先說服他老婆。
下班之后我提前走出車間,用圍巾擋住了下巴,隨后攔下了一輛三輪車,花了五毛錢,讓騎車師傅跟著方主任的小汽車一路去了他們家的小區。
方主任住在馬上就要到達縣城的一個小區里,好在他住在一層,我輕而易舉地得到了他的地址。
第二天上班,我趁中午吃飯的功夫再次來到了他家,懷著忐忑的心情敲響了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