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食骨部落,蛋之閃光
“香花市”名為集市,但高達數丈的青色城墻圍成一圈,大街上人流往來,建筑鱗次櫛比,儼然是一座規模不小的城池,這在霧州可不常見,匯集著方圓數百里,無數村寨部落的貿易交流。
金耳環率領的商隊,進入城門之后,就仿佛一滴融入湖泊的水滴,很快消失不見,直到十數日之后,才重新脫離出來。
金耳環依舊是居于首位,換了一身嶄新的行頭,頭發胡子也重新梳理過一遍,整個人都是喜氣洋洋,這絕不只是因為在城里睡了一個好覺,洗了一個熱水澡,更因為此番行商,收獲遠遠大于預期。
那不知功用的“花布包”,趕上香花市每月一次的拍賣會,竟賣出了百兩黃金的高價,現在正沉甸甸的放在身旁的包裹中,他現在也沒搞清楚那花布包有什么用,只是在拍賣會上宣稱,其中藏有珍貴的上古異寶,而最厲害的高手用最鋒利的刀劍都無法傷其分毫。
想到這里不禁有些后悔,早知應當好好運作一番,必定能賣出更高的價錢,不過想買這花布包的那幾路人,他都惹不起,若是身在金子塢中還好,在香花市中,他可不敢招惹這個是非,否則回程的路上,十有**會出問題。
只是丟掉東西已經算是命好了,多半連命也保不住,把尸體隨便往林子里一拋,十幾里內的豺狼虎豹,蛇蟲鼠蟻都能被血腥味吸引過來,用不了幾個時辰,連骨頭都剩不下。
現在起碼可以安心返程了,雖然帶了不少黃金白銀,但把這些金銀放在眼中的人,他都應付的來。縱然他應付不來,也還有金子塢的招牌,基本不會為了些金銀結這樣的仇。而連金子塢也不放在眼中的人當然也有許多,不過那些人物,根本不會把這些金銀放在眼中了。
金耳環行商多年,把這些事想的很透徹,唯一有些遺憾的是,那一枚石蛋沒賣出去,現在還放在他的行囊中。畢竟不是所有生意都能成功,到他這個年紀,也習慣了這樣的失敗,不會影響他的好心情。
向著后方的隊伍打聲招呼道:“小子們,別悶不吭聲的。給我唱起來!”
“好嘞!寶叔!”
隊伍士氣正旺,最為矮小精干的小伙扯著嗓子唱道:“嘿喲嘿,走山趟海光腳板嘞!遇山踩個山窟窿嘞,遇水就當洗泥腳!撞到天頂不回頭嘞,嘿喲嘿!”
嘹亮的歌聲響徹云霄,每個人臉上都洋溢著喜色,整個隊伍都唱了起來。行走多年的古道不擔心有什么厲害的妖獸。這歌聲反而能夠起到打草驚蛇,震懾野獸的作用。
霧州雖然被稱之為蠻荒之地,但是生長在荒野中的氏族百姓,卻以能歌善舞著稱。沒有禮教的教化,也就沒有禮教的束縛,更接近于先民圍繞篝火起舞的率性自然,無論男女老幼。皆能唱上幾首歌謠。從某種程度上說,這便是他們的文明與傳承。
但這歡快的氣氛。在第四天黃昏戛然而止,他們剛剛跨越一條山澗,周圍林木越發的濃密,生長了不知幾千年的參天巨木,無言的傾聽著他們的歌聲。
金耳環忽然感覺不對,林子里靜的有些滲人,身下溫順的馱獸不安的擺動頭顱,他揮手想讓歌聲停止,仔細聽一聽動靜。
嗖!
一顆石子貫穿聲音最為嘹亮的小伙的喉嚨,率先讓歌聲停止下來。
“是強敵!”金耳環立刻做出判斷,憑他的武功,在有所警惕的輕快下,竟沒看清那一顆石子是從那棵樹后射過來的,唰的一聲拔出腰刀,扯著嗓子道:“金子來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