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不要我了
大年初一,王推官一家告辭了,雖然王迎香百般不愿,但實在也找不到理由繼續(xù)住在蕭府了。
她惱恨的看著一臉幸災(zāi)樂禍的張云清,憤憤不平的嘟囔著:“憑什么她就能繼續(xù)住呢?”
只有離得最近的王家娘子聽見了她的嘟囔,忍不住嘆了口氣。
“香兒啊,張姑娘的父親是蕭大人的合伙人,又是結(jié)拜兄弟。有這份關(guān)系在,張姑娘就是在走親戚,任誰也說不出什么來的。
可咱家和蕭大人家不過是鄰居,住久了讓人家笑話。”
“怎么會不過是鄰居呢?我可是有契約的,是蕭公子買的我。”
王家娘子實在聽不下去女兒的言論了,狠狠掐了她一把,把王迎香掐出了眼淚。
蕭風送他們?nèi)谌说酱箝T口,從身上掏出準備好的紅包來。
“過年了,這個就當是給王姑娘的壓歲錢吧。”
王迎香臉一紅,想說自己長大了,而且和蕭風是一輩兒的,不該他給壓歲錢。
王推官咳嗽一聲:“香兒,蕭大人的好意,給你就拿著吧。”
王迎香接過紅包,打開一看,里面有一兩銀子,還有一張紙。掏出紙來展開,居然是那張賣身契。
王家娘子和王迎香的賣身契,一式兩份,他們自己手里有一份,蕭風手里有一份。
這是賣身契的規(guī)矩,其實賣家手里那份有沒有無所謂,因為買家這份才是主張權(quán)利所必需的。
只要賣身契在蕭風手上,就是將來老王發(fā)達了,當上當朝首輔,王家娘子和王迎香,也只能是蕭家的奴仆。
這就是這個時代的規(guī)矩,看似荒謬,但人人認可,決不能破的規(guī)矩。
老王心里早有預(yù)料,蕭風是不會扣著這份賣身契不放的,但見蕭風如此輕易的就還給了自家,還是十分激動。
“大人大恩大德,王家永世不忘,若有能為大人效力之事,王順赴湯蹈火,萬死不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