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八章 自首
當見證人?
林凡擺了擺手,開口道:“我現在并不是想追究你們,我想說的有兩點,第一,楊志成之前確實犯罪了,而對方在聽到這個消息后也直接報案,所以雖然是自訴案,但是主體已經不是楊學民,而是其他人了!”
“第二,我在余溫洪那里了解到,有很多人胡言亂語的說了一大堆陳思雨的不好,導致陳思雨被停職了,你們可知道你們這些話如果陳思雨追究的話,你們要交多少罰款,拘留多少天嗎?”
“而陳思雨如果顧及鄰里交情,你們覺得陳思雨的治安者還能繼續做了嗎?我告訴你們,不僅不能,甚至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陳思雨可以認了,但是我卻不能認可!”
眾人一愣,事情這么嚴重的嗎?
還有就是,林凡不認可?
所以林凡和陳思雨有關系?
林凡并沒有理會眾人的疑惑,開口道:“你們知道陳思雨找到楊學民的時候,楊學民說的是什么嗎?”
“他說他不能讓楊志成就這么被抓,不然他的長期飯票就沒了!”
“楊志成那邊我也調取了詳細資料,他因為楊學民經常逼著他要錢,所以和朋友出去喝酒,后來確實出現了打架斗毆現象,其中一個現在還在醫院躺著呢!”
說到這里,那幾個站起來解釋的人紛紛低下了頭,一個個不好意思了起來。
當然,此時也沒有一個人敢認錯的,畢竟林凡也說過,如果去澄清,自己是又要被拘留又要罰款的,這誰都不愿意承受。
“林先生,我知道您背景很大,也知道有些鄰居做了錯事,但是我們都是一些斗大字不識幾個的文盲,根本不知道會這樣,我可以跟大家商量去澄清,不知道林先生是否愿意幫忙讓他們免除責罰?”
說話之人是棚戶區的居民代表,也是居委會的會長,當時與林凡也有過交流。
“我說過,我不是想來追究誰的,但是這件事情必須要有個交代,罰款我可以按照最低要求,拘留我可以商量免除,但是你們必須要把事實的真相還原!”
“沒問題,花點錢就當是懲罰了,就算是拘留也沒關系,只要別有案底,我家孩子馬上要考大學了,我可不想因為我的原因讓我的孩子沒大學可要!”新筆趣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