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地方官是個貪財的人,倒是可以拿一筆錢收買他,拿到出關文書。葉二猜出了她的心思,道:“小姐,您別想了,咱們快要破產了。”“??”他在說什么鳥語?這幾個字單獨聽,都能聽明白,可組合在一起,怎么跟希臘文一樣,聽都聽不懂。“我不是有兩萬兩嗎?怎么可能破產?”葉二摸出包袱里的小冊子。“小姐,半個月前,您確確實實有兩萬兩,可咱們一路花了過來,銀子它也不會自己錢生錢呀。”“您看?!?br/>口水打濕指腹,翻開小本本,一頁一頁、一條一條的指了起來:“八天前,閻大人夜里練功,捅破客棧屋頂,賠了五百兩?!?br/>“五天前,閻大人跟上水城城主吵架,把人家城主氣病,賠了兩千兩?!?br/>“剛才,閻大人踢壞城門,賠了八千兩。”“還有......”葉錦瀟把冊子抓過去。一頁頁的翻過,除掉吃飯、住店、行頭這種必要開銷,其他的全是閻羅支走的。最后一頁,只記著一行小數字:余額:二百五十兩。“只剩二百五了?”她瞪著眼睛,扒著那一行數字,恨不得扒出一個洞來:“我兩萬兩巨款,就只剩二百五了?!我錢!我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