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葉天策這輩子第二次進入民政局!上次,還是他跟肖傾城結婚。不曾想,三年婚姻,就要劃上一個很不完美的句號了!感慨歸感慨。不過如今葉天策對這段婚姻已經沒多少值得留戀的。順其自然吧。葉天策和肖傾城將身份信息證件、結婚證等遞交給工作人員,辦理離婚手續。工作人員接過各種證件。沒想到突然皺了皺眉,說道:“根據最新民法典規定,夫妻雙方離婚,需要滿足【離婚冷靜期】條件。”“離婚冷靜期是什么?”葉天策和肖傾城兩人都異口同聲問道。工作人員耐心解釋道:“所謂【離婚冷靜期】是雙方自愿離婚,需要先申請離婚,符合離婚條件的,先不發離婚證,給雙方冷靜的時間。”肖傾城黛眉皺起。她一直忙于事業,從未聽說現在離婚居然還有這種離譜的規定!至于葉天策,更不知道這種事了。肖傾城問道:“這個冷靜時間需要多久?”工作人員回答:“30天,我們在收到離婚申請的30天內,你們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都可以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當然,30天后雙方都不愿撤回,才會解除你們的婚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