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章 達蒙達什的城市流行理論
“是的,比如吹牛老爹,他的很多生意,比如西服、T恤……”
“他學我的。”宋亞打斷對方,現在沒有歌手的服裝生意做得有自己大,“無非是一家經營得不錯的潮牌店而已。”
“我還沒說完,還有別的,酒類,你沒有關注過吧?承辦派對和小型表演?”達蒙達什繼續說。
“無非是靠知名度帶貨而已。”
宋亞不屑一顧,東西海岸嘻哈歌手互相DISS已經持續半年多了,吹牛老爹確實靠那件事搏了不少關注,他為Biggie量身定做的首專Ready To Die也賣得非常好,Biggie也被紐約音樂媒體稱為東海岸能與2PAC并肩的人物。
但談到賺錢,吹牛老爹還看不到自己的車尾燈。
“不,我覺得你比吹牛老爹或者Biggie紅很多,這些錢能撿為什么不去撿呢?沒人會嫌錢多的,對吧?”
達蒙達什問:“你知道城市流行嗎?APLUS。”
“City Pop?本子那邊流行過來的曲風,很早了。”宋亞回答。
“是的,城市,流行,城市引領流行,本子經濟繁榮時期的城市生活正是造就那種曲風的土壤,而現在的米國城市呢?一到夜晚是我們老黑的天下,那么我們,不,你這種黑人巨星天然可以引領人們夜間消費的潮流,不是嗎?”
“有點意思了,繼續。”
宋亞想起來以前里克魯賓對自己說過類似的理論,黑人再窮也是城里人,而城里的東西肯定是時髦的……
“人們在夜里消費什么?夜店,酒吧,還有像你這里的派對。你帶起了熒光之夜的潮流,但我本來以為你會繼續挖掘這方面的潛力,但沒想到你去做了別的,當然你其他生意也非常成功。”達蒙達什說。
“我不想摻和夜店、酒吧生意……”宋亞搖頭。
“你忘了一樣大宗消費品。”
“酒?”
“是的,光紐約,每一晚的人們會喝下肚多少酒?這是個金礦APL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