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一十一章 避風港條款
“好吧。”拉希達嘟起嘴。
“海登,晚上帶拉希達去派對玩玩吧。”宋亞暗示送客。
“時尚圈的派對?”
拉希達不肯這么簡單就被打發走。
“呵呵。”被她這么問,宋亞和海登都笑了起來,“不,體育圈的,準確來說是足球圈的,法國時尚圈有點刻意無視我。”
和古馳簽約后,法國人的陰陽怪氣沒了,但時尚圈并沒就一百八十度轉而接納,宋亞雖然人在法國,但雙方互動很少。
“你會去嗎?”
“我沒時間。”宋亞指指手里的文件,“沒事,我會讓海登帶你在法國好好玩玩。”
“噢。”
她眼淚差點當場流下來,“我訂不到這家酒店的房間……”
“海登。”
宋亞擺手讓海登搞定,然后繼續和律師研判文件,大體來說,數字千年法案對阿美利加音樂網站的關鍵內容都在一個叫在線版權侵權責任限制法的法條里,該法條會給OSP,也就是在線服務提供商們,比如阿美利加音樂網站提供一個豁免侵權責任的避風港條款。
“著作權人提供的證明文件符合法律要求時,OSP仍不采取措施刪除信息或者阻止他人再次訪問,此時的OSP才需要承擔侵權責任……也就是說,只要我們事后及時刪除侵權內容,那就可以被納入避風港的免責范圍了對吧?”
宋亞沒注意拉希達一步三回頭哀怨離開的關門聲,挑出具體條文問。
“是的,所以這一條非常重要,互聯網業無論如何必須將其納入數字千年法案,否則都會被告死。”
PGE律師點頭,“網絡行為人多以匿名或不真實的身份出現,當著作權人無法找到真正侵權者時,經常會轉而以提供網絡服務的OSP為對象請求賠償,因為他們的身份是確定的且容易找到,比如環球唱片……呃現在叫環球音樂了,訴阿美利加音樂網站一案。”
“然后下面還有一條,當OSP接到傳票時,必須向辦案機關提供侵權用戶的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