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十三歲,明勁大成
三年前。
在所有人不解中。
洪震南公開宣告:“油麻地里有三樣生意不能做:雞檔、字花檔(即賭檔)、粉檔,出現一家我平一家。”
這條宣告一出,頓時惹得一些想在油麻地吃飯的社團大為不滿。
他們紛紛臭罵洪震南狗拿耗子,多管閑事。
“草,這姓洪的,吃飽了撐的!管東管西的……”
“……呵呵,他以為他是誰??”
“就是,洪震南他算老幾啊!!……”
“這家伙腦子抽了吧……”
“哪兒冒出來的癟三呀?……”
反正就是各種不要錢的污言穢語往外冒。
相比于做正經生意,這些撈偏門的來錢太快了!
特別是賺過快錢的人,就很難定下心去干那些所謂的穩定的工作了。
你一個月兩百元薪水,一年也就兩千多一點;可這只是人家撈偏門的兩三天的利潤罷了!
面對這種落差,不是所有人都能抵住誘惑,思考其中風險的。
有些年輕人經不起誘惑就干了這個,然后做熟人的生意。
像是做“粉檔”的,這東西洪震南知道,一旦沾上,那就是半只腳他進了鬼門關,遲早搞得是家破人亡的下場。
洪震南他們本不想管這種事,因為他們雖然不是撈偏門的,但也算是江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