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架感言!
網文流行節奏明快,我就喜歡寫主角去各家串門聊天,把主角遇到的碰到的每個人,都想盡可能地畫出他們的素描。
包括羅特莎拉一家,我花了一整章在寫他們一家的生活,可最后他們家依舊活了下來,嘿,我就是寫著玩兒。
這個感覺就像什么?
就像前面劇情中在明克街128號二樓窗臺,卡倫點著煙,在那兒笑,阿爾弗雷德與莫莉女士也跟著一起笑。
我像是個二傻子一樣,在街上走街串巷,東逛逛西逛逛;
回頭一看,
嚯,
好家伙,
你們居然都跟在后面跟著我一起貓著腰踩著我的步點跟著我的頻率一致。
“你們要去哪里?”
“不是你這個作者在帶路么,我們跟著你走的啊。”
“可是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里啊。”
“不知道就不知道唄,多大點事兒嘛,繼續走唄,還有你能不能每天走得快點,別慢騰騰的。”
這幾天,我又總結思考了很多,新書寫到四十萬字時,我發現自己好像看見了我想追求的那個東西的樣子了。
那就是,故事。
我一直在以一個“讀者”的視角在寫書,一直以一個“讀者”的要求在鞭撻著我自己去寫書滿足自己喜好的書。
所以,其實一本好看的小說,它沒有那么多的束縛,也沒有什么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