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母聊了半天,總算是聽到一句對自己有利的話了。“給錢?給多少?”西慕對錢的概念是模糊的。他不了解物價,也不了解生活所需的成本。不過,溫柚打官司最后給溫母的,就是三千。西慕雖然不太清楚三千塊可以干什么,但是溫柚覺得給她母親三千塊,就足夠了。他再另外加三千的話,應該也沒問題。于是,西慕脫口而出:“三千,和溫柚一樣。”溫母臉上的才暈開的笑容,瞬間就僵硬住了。是的,僵硬了!溫母一下子鬧起來:“小子,你故意的是不是?”西慕被溫母嚇了一跳。“伯母……”溫母:“我告訴你,彩禮少了兩百萬,你休想娶我女兒。你們結婚,還要給我兒子買一套房。我們家出去一個人,以后也還要再添進來一個人。這筆錢,少一分都不行!”西慕到現在也不知道彩禮到底是什么,但是從溫母的口氣里也能聽出來,這個彩禮,好像是什么必須要給的東西。但是,二爺和越總結婚,不就是領了個結婚證?領結婚證不就是結婚的正常流程嗎?之后在選一個他們喜歡的日子,辦個婚禮,宣告于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