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五官立體,線條英挺,但氣質截然不同。劉宇洲偏冷厲,不笑的時候眉目如劍,不太好接觸。而他溫潤如玉,像從詩詞里走出來的翩翩公子。宋春花常年在鄉下,見過最多的就是村里皮膚黝黑,五大三粗的莊稼漢。當然也有文質彬彬的男知青,可大多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白斬雞。直到見到劉宇寧,才知道男人還有另一種類型,高大俊挺又風度翩翩。說話的時候溫和有禮,不說話的時候安靜沉穩。喜歡看書也會跑步鍛煉身體。最關鍵的是,家世優越卻沒有紈绔子弟目中無人的壞毛病,待人彬彬有禮。幾乎是第一面,宋春花就對劉宇寧一見鐘情。當然,她也就放下了要在劉家當保姆的執念。進而轉變為,如果能嫁給劉宇寧,當劉家的大兒媳婦該多好。只是隨即想到什么,又生生壓下了這樣的想法。她這次來首都,其實是背著家里偷跑來的。因為,她發現自己懷孕了。更可怕的是,她壓根不確定肚子里的孩子是誰的。一個月前,她和自己的好姐妹一起去山上摘蘑菇。采完蘑菇走到半山腰,正好碰上同隊的幾個知青圍著火堆在烤抓到的野麻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