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知道小滿還得往回摳:“只能賣二十斤給你。”金興連路都不走了,扭頭就看她:“剩下十斤呢?”“我要送去給張姐姐。”金興心慌了。酒要是賣給別人,那客人也沒必要去他的百味樓。李初元好奇問她:“哪個張姐姐?”“上回買咱們布的那個姐姐。”老李頭想起來了,就道:“張主簿的女兒。”李初元想起來小滿跟他說過,只是沒說她姓什么。金興著急問道:“為何要送給她?”“我答應過有新鮮的東西,要賣給她。”“她一個大小姐,不會要酒吧?”“我先送去嘛,她不要我再賣給金掌柜。”陳小滿很有原則。她答應過張姐姐,就得辦到。以前還是張姐姐讓她賺了很多錢呢。金興眼珠子一轉就有了主意,他道:“你這酒賣給我,我讓人送給張小姐,再給她送些好飯菜過去,怎么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