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玩夠了,你想說什么,我絕對不攔著你。”孫平安說完后,抽出一枚針,刺在了史密斯的肩膀處。然后抓起史密斯的鞋子,用鞋底,在史密斯的這條胳膊上,上下摩擦起來。“唔唔!”史密斯的雙眼,都快要從眼眶中跳出來了。疼,就是單純的疼。明明眼睛看到的,是并不算特別粗糙的鞋底,在手臂上摩擦而已。可感覺卻是,仿佛用鋼絲刷,在手臂上用力的刷。皮膚,肌肉,血管,骨頭,好像都在承受著相同的疼痛。史密斯想起來了,這一招,似乎在大夏,是十大酷刑之一。用鐵刷,將人的皮膚刷破,將肌肉一條條的刷下來。直到白森森的骨頭上,沒有半點紅色,干凈的丟給狗,狗都不啃的程度才算結束。“唔唔!”史密斯拼命的搖晃著腦袋,眼神中充滿了哀求。可令史密斯絕望的是,這個胖子做出這種殘酷的事情,臉上卻是一副淡然的神情。與他對視的雙眼中,看不出半點憐憫。有的,只是興致盎然、激動、興奮、瘋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