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站在光明,也要守護光明
孫平安在小區保安亭打了個電話。
很快,一名中年婦女急匆匆的走了出來。
“大姐,11月4號,你的電動車電瓶被偷了,沒錯吧?”
“是我,是我報的警,這小偷真該死,我那可是新買的電動車,才騎了2天,電瓶就被偷了。”
“我又去修理鋪花400塊買了一組新電瓶,真是氣死我了。”
“警察同志,是不是小偷被抓到了?”
孫平安看了一眼站在身后2米外,垂著頭的張元。
“大姐,人我是抓到了,不過情況是這樣的……”
孫平安將張元的身世,情況簡單的介紹了一下,然后拿出錢包,掏出400塊錢遞到了大姐面前。
“大姐,這錢是賠償你被偷的電瓶錢的。”
“這孩子才18歲,他也是實在過不下去了,才出來偷電瓶賣點錢的。”
“您看,能不能給這孩子一次機會。”
“他要是因為盜竊進去了,個人檔案上會留下污點,這輩子就毀了。”
孫平安又詳細的介紹了一下法律條文對這種情況的判罰。
23組電瓶,一組電瓶400塊,這就是小一萬塊了。
按照盜竊的總價值來計算的話,至少要坐1年牢。
關鍵是,拘留留下的案底,和坐牢留下的案底,在社會上,民眾眼中的性質,是完全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