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志,我是市局的洪淼,接到謝所的電話,帶著被拐兒童家屬來認一下。”“這是我的警員證,這是報案單,這是被拐兒童家屬的身份證,這是市局開出的家屬關系證明文件。”洪淼從一個牛皮紙袋中,將各種文件拿了出來,一一擺在了長桌上。這是最標準的正規流程。少一樣,都不行。正規流程,那都是從一次次慘痛教訓當中總結出來的。例如:曾有一對夫妻,感情破裂離婚,卻都想要孩子的撫養權。最終法庭將孩子判給了男方。孩子被拐,被解救后,警方通知了家屬。女方先趕到,確認了和孩子的關系是母子。卻忽略了孩子已經被判給了男方的重要信息。女方帶著孩子離開后。男方找過來,得知孩子被女方帶走,頓時大鬧起來。調查發現,女方竟然連夜帶著孩子離開了這座城市。后來又是請異地警方協查,又是賠禮道歉,才算是了結此事。而經手的辦案警員,卻因此被調去了資料室,冷板凳坐到退休。孫平安通過內網,一樣樣證件、文件進行確認。